Site uses cookies to provide basic functionality.

OK
ROMANS
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
Prev Up Next Toggle notes
Chapter 4
Roma ChiUn 4:1 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?
Roma ChiUn 4:2 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Roma ChiUn 4:3  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Roma ChiUn 4:4 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Roma ChiUn 4:5 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Roma ChiUn 4:6 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Roma ChiUn 4:7 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Roma ChiUn 4:9 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Roma ChiUn 4:10 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Roma ChiUn 4:11 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Roma ChiUn 4:12 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Roma ChiUn 4:13 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Roma ChiUn 4:14 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Roma ChiUn 4:15 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(或譯:叫人受刑的);哪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Roma ChiUn 4:16 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Roma ChiUn 4:17 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Roma ChiUn 4:18 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Roma ChiUn 4:19 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
Roma ChiUn 4:20 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 神,
Roma ChiUn 4:21 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
Roma ChiUn 4:23  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
Roma ChiUn 4:24 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Roma ChiUn 4:25 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譯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